养鹦鹉犯罪新闻
国信联商武汉投资有限公司:金华鹦鹉案卖家买家羁押一年
1、金华鹦鹉案是一起涉及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收购、运输、出售的刑事案件。该案中,卖家林某和买家曹某等人因涉嫌非法收购、运输出售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被羁押一年。以下是该案的具体情况和相关分析:案件背景:案件发生在浙江金华,涉及21人,涉案86只鹦鹉。
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处鹦鹉案被告人王鹏有期徒刑二年
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鹏以非法收购、出售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三千元的刑事判决,该判决今日送达后正式生效。
鹦鹉案中的体现:2016年王鹏被控犯非法出售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,2018年深圳中院终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,同年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该判决。2018年江西鹦鹉案,邱某荣一审被判处2年、终审被判处一年6个月有期徒刑,缓刑两年,并处罚金10000元。这些案件均依据2000年施行的《旧解释》处理。
毕竟,他被坐实贩卖2只“小太阳”鹦鹉,查获45只待售被保护鹦鹉,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,属于“情节严重”范围,法定刑是“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”。
以本案为例,在不考虑减轻处罚时,王鹏应当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。但在对其进行减轻处罚时,则应当判处5-10年有期徒刑。最终,法官在充分考虑本案的社会影响和王鹏行为的性质后,在自由裁量的范围内做了最轻的判决,即判处王鹏有期徒刑5年。
然而,上诉后,二审法院认为王某的行为情节特别严重,原判量刑偏重,因此将有期徒刑五年的判决改为二年,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。此案引发的争议主要围绕法律适用和量刑是否适当。有人认为,由于鹦鹉是被告人自己繁殖的,饲养而非野生,不应定罪;另一方则支持原判,认为对珍贵濒危物种的保护不容忽视。
案发近两年后,深圳“鹦鹉案”迎来终审宣判。从该案被告人王鹏辩护律师徐昕处获悉,3月30日下午,深圳中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宣判,判处王鹏有期徒刑两年。此前,王鹏一审被判有期徒刑5年。据此前报道,家住深圳宝安区的江西九江人王鹏偶然养起了鹦鹉,2016年4月他卖了6只给朋友谢某,结果两人都被抓。
“江西鹦鹉案”重审维持缓刑判决,案件的始末有何细节?
1、经相关部门鉴定,8只鹦鹉和4只鹩哥属国家规定的保护物种。老板被刑事拘留,之后被取保候审。2018年12月21日,该老板以非法收购、出售濒危野生动物罪,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,并处罚金1万元。这个案情受到广泛关注,一审判有期,二审改判缓刑。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