养鹦鹉被刑事拘留
“鹦鹉案”改轻判是法律的什么反应?
当然,一审顶格对王鹏作出处罚,还值得商榷。比起通常的非法出售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犯罪,基于被告人自养动物、出售数量较少,且是为家人治病而出售自养的鹦鹉等酌定情节,给予轻判结果,显然更易为人接受。二审的最终改判,“将个案的审判置于天理、国法、人情之中综合考量”,也是对一审判决的合理修正。
然而,上诉后,二审法院认为王某的行为情节特别严重,原判量刑偏重,因此将有期徒刑五年的判决改为二年,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。此案引发的争议主要围绕法律适用和量刑是否适当。有人认为,由于鹦鹉是被告人自己繁殖的,饲养而非野生,不应定罪;另一方则支持原判,认为对珍贵濒危物种的保护不容忽视。
因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认为驯化后饲养的动物也是野生动物,导致王鹏案不能改判无罪。这是现行有效的规定,只能这样。但是,王鹏作出了牺牲,一定会推动野生动物保护立法向动态的科学的切合实际 的合理 的方向发展。预计,在不久的将来 ,相关法律将会修订,不会再出现第二个王鹏了。
我认为相关判决书里面存在有矛盾的地方,判决书有一部分案件定性称被告收购出售鹦鹉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,不宜被认定为是犯罪,然而判决书最后又认定他们犯了这种罪。虽然是有期徒刑,缓期两年执行。也就是说在这两年时间里,被告行为表现良好,不再违法犯罪,那么就不需要执行有期徒刑。
案发近两年后,深圳“鹦鹉案”迎来终审宣判。3月30日下午,深圳市中级法院认定王鹏犯非法收购、出售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,但一审量刑过重,将刑期从有期徒刑五年改为法定刑以下的有期徒刑两年。由于王鹏在2016年5月17日被羁押,因此他将于2018年5月16日重获自由。
“江西鹦鹉案”重审维持缓刑判决,案件的始末有何细节?
经相关部门鉴定,8只鹦鹉和4只鹩哥属国家规定的保护物种。老板被刑事拘留,之后被取保候审。2018年12月21日,该老板以非法收购、出售濒危野生动物罪,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,并处罚金1万元。这个案情受到广泛关注,一审判有期,二审改判缓刑。
商丘鹦鹉卖家被追刑责,鹦鹉在我国有多珍贵?
商丘鹦鹉卖家被追刑责,鹦鹉在我国有多珍贵? 商丘的鹦鹉卖家因出售国家保护动物而面临刑事责任。 鹦鹉在我国受到法律保护,其中费氏牡丹鹦鹉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。
所以,从这件案件中,我们就看得出,其实鹦鹉在我国是多珍贵,要是按照这样的说法,那么其实大家最好连鹦鹉都不要养,说不定就违反了法律,除了虎皮鹦鹉。
然而在河南商丘买卖鹦鹉事件却被定为刑事案件,鹦鹉卖家甚至被追刑事责任。在河南商丘这些鹦鹉卖家所饲养的全部都是费氏牡丹鹦鹉,这种鹦鹉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。当地的许多居民都以卖鹦鹉为生,在鹦鹉交易上面被追刑事责任可以说让当地不少人失去经济来源。
因涉嫌非法运输、出售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,福建厦门某鹦鹉繁育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被公安局刑事拘留。但因法律、政策发生变化,检察院认为林某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、危害不大,不需要作为犯罪处理。依照《刑事诉讼法》相关规定,决定对其不起诉。
非法出售、购买、利用、运输、携带、寄递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都属于违法行为,情节严重,构成犯罪的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保护自然资源,爱护野生动物,共建生态文明,切莫一时心喜猎奇而触犯法律。国家保护动物分类: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华南虎、金钱豹、云豹、黄腹角雉、白鹤等。